
- 索 引 号: FZ00120-0900-2019-0005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9-10-23
- 标 题: 关于福清市虎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水利建管〔2019〕178号
- 发布日期:2019-10-2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清市水投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福清市水利局上报的《关于审查虎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融水利[2019]426号)及有关材料,福州市水利局审批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评审意见。编制单位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依据审查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实施方案及图纸,并于日前形成报批稿。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规模
同意福清市玉林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实施范围为:起点为虎狮桥,终点至干流上东山附近人行桥,整治河长8.46km,工程总投资(不包括征拆、经营性项目等)2427.4万元。
二、项目建设有关要求
1、做好规划衔接。要将项目与《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福清市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等做好衔接,结合福清市虎溪沿岸治理和建设项目,充分发挥虎溪水系安全性、生态性、亲水性,打造“行洪空间,农业用水、景观用水、生态绿色、亲水休闲”于一体的沿江绿色生态走廊。
2、加强统筹协调。统筹协调项目区内截污控污、水质监测等项目。
3、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管,规范程序,强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
4、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工程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5、加强河道管养。结合落实河长制,建立长效管养机制。
附:福清市虎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福州市水利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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