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0-0900-2019-0004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9-10-11
- 标 题: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闽清县2019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第二批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水利建管〔2019〕165号
- 发布日期:2019-10-14
- 有 效 性: 有效
闽清县水利局:
根据《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农[2012]463号)、《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水财务[2012]102号)、《福建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3〕76号)的规定及你局《关于请求审查2019年闽清县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公益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23万元)》(梅水〔2019〕222号)的申请,2019年10月我局组织对你县2019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实施技术方案进行审查。根据会议要求,会后编制单位对实施技术方案进行修编,现批复如下:
一、维修养护内容
1、东洋水库
(1)同意对溢洪道杂草进行清除;
(2)同意对溢洪道底板损坏部分进行修复。
工程预算总投资为8.1万元。
2、岭里水库
(1)同意对水库主、副坝水工建筑物及防汛通道、观测设施周边的杂草进行清除;
(2)同意对观测设施进行维护;
(3)同意对观测设施围栏的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对管理区的侧门进行更换,对上坝道路的安全自动伸缩门进行更换。
工程预算总投资为15.3万元。
二、工程预算
工程预算编制基本合理,工程预算总投资23.4万元。
三、其它
1、你局应督促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上级补助资金仅限用于实施维修养护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重点支出)。
2、你局应督促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精心组织,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各维修养护项目应于2019年12月完成工程项目并由你局负责进行验收。
特此批复
福州市水利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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