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0-0900-2019-0004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9-10-09
- 标 题: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福清市2019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水利建管〔2019〕164号
- 发布日期:2019-10-1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清市水利局:
根据《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农[2012]463号)、《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水财务[2012]102号)、《福建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3〕76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益性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闽水建管[2015]16号)的规定及你局《关于要求审查福清市2019年度省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融水利〔2019〕615号)的申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维修养护内容
1、红底坑水库
(1)同意对上坝道路路面损坏部分进行硬化;
工程预算总投资10.3万元。
2、丹坑底水库
(1)同意对大坝背水坡杂草进行清除并进行整修;
(2)同意对大坝坝顶杂草进行清除并进行整修。
工程预算总投资26.3万元。
3、韭菜垅水库
(1)同意对大坝背水坡、迎水坡杂草进行清除;
(2)同意对背水坡排水棱体损坏部分进行修复;
(3)同意对坝顶损坏部分进行修复。
工程预算总投资7.9万元。
4、头岐水库
(1)同意对上坝道路及交通桥损坏部分进行修复;
(2)同意对管理房及配套电气设施进行维修。
工程预算总投资33.8万元。
二、工程预算
工程预算编制基本合理,工程预算总投资78.3万元。
三、其它
1、你局应督促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上级补助资金仅限用于实施维修养护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重点支出)。
2、你局应督促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精心组织,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各维修养护项目应于2019年12月完成工程项目并由你局负责进行验收。
特此批复
福州市水利局
2019年10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