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

- 索 引 号: FZ00120-0900-2016-0002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6-03-28
- 标 题: 关于晋安区路口水库2016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查意见
- 发文字号: 榕水利建管〔2016〕154号
- 发布日期:2016-03-2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晋安区路口水库2016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查意见
榕水利建管〔2016〕154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16-03-28 00:00
晋安区农林水局:
你局《关于申请晋安区审查路口水库2016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报告》(榕晋农林水〔2016〕55号)文收悉,经审查,路口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查意见如下:
一、汛期划分:汛期为4月1日至10月15日。
二、汛限水位:汛限水位为402.00m。
三、洪水调度方案
1、当洪水入库,从汛限水位开始起调,控制闸门开度,按“来多少,泄多少”原则进行调度,逐级开启闸门,控制库水位不超过402m。泄洪初期应先放示警流量15m3/s半小时以上。
2、当入库洪水流量大于相应402.00m库水位时的溢洪道泄流能力时,闸门全开,溢洪道自由溢流泄洪。
3、泄洪过程应控制最大下泄流量不得大于本次洪水的最大入库流量。
4、洪水过后库水位回落至402.00m时,调整闸门开度,控制出入库平衡。
四、请你们按照规定,将路口水库2016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报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
五、晋安区农林水局和当地政府应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下游河道管理,确保行洪安全。
福州市水利局
2016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