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0-0900-2011-0007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1-07-28
- 标 题: 关于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西片内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水利水[2011]452号
- 发布日期:2011-07-28
- 有 效 性: 有效
榕水利水[2011]452号
关于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西片内河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福清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对<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西片内河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的报告》(融水利[2011]42号)收悉。我局于2011年4月1日在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组织召开了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西片内河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会后,设计单位福建省水利规划院根据与会代表和专家的意见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水文计算
原则同意采用邻近江阴岛的崇武、东甲、城头、梅花等潮位站实测资料地理插值推求江阴半岛高潮位,并考虑湾内、湾外潮位差异因素。原则同意涝水计算采用推理公式法和华东地区特小流域法的大值进行取用,计算成果基本可行。河道水面线推算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二、工程地质
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初设规范要求,区域地质评价合理,工程地质条件勘察结论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但天然建筑材料中块石料的质量及开采率应进一步复核论证。
三、工程建设规模及设计标准
同意江阴工业集中区西片排涝标准根据《福建省城市排水排涝设计暂行规定》要求,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涝水不漫溢,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6条内河(不含南曹河)和1个滞洪区组成,滞洪区占地面积308亩。西片排涝体系中的西河水闸一座纳入西片防潮二期路堤工程范畴,不在本次实施。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原则同意江阴工业集中区西片内河工程布置成一个水闸,七条河,一个滞洪区,七条河即为芝港河,顺宝河,支河,圣发河,沙塘河,西河,南曹河。其中新建6条内河,总长13950m(不包括南曹河),即顺宝河(河道全长2269m),芝港河(河道全长2017km,支河(河道全长1226m),西河(河道全长3000m),圣发河(河道全长2682m),和沙塘河(河道全长2756m),设计河边底宽4m~22m;新建一个滞洪区,占地面积308亩。基本同意河道主要建筑物为浆砌块石衡重式挡墙结构的设计方案。
五、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但该工程河道多且河道长,要注意做好施工期间的施工导流。施工总工期3年。
六、工程永久占地
本工程占地为内河沿线内外侧边界线外延10m,以及沿线各水工建筑物的边界线内外50m,工程永久占地面积1034.8亩。移民安置采用一次性补偿安置方式。工程补偿费由项目所在政府财政拨款解决。
七、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
同意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落实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案,并确保方案实施到位。
八、工程管理
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设计,工程建成后由江阴工业区隶属的西片防潮排涝管理所统一管理。
九、工程概算
同意工程概算编制的依据和所采用的定额与取费标准,工程概算总投资26723.19万元(不含拆迁征地补偿费),拆迁征地补偿费8166.7万元。
十、其他
1、业主应将江阴工业集中区西片河道蓝线纳入土地利用规划,保证水域用地需要;内河规划用地区域边缘布置与道路、管线存在交叉问题,应优先满足内河的排涝要求,避免占用河道过水断面;
2、提前征用西河水闸附近(西河桩号西0+900处)预留的建设排涝站的用地,占地约12亩,为今后提高排涝标准打下基础。
3、根据工业区发展情况及时进行西河排涝站的设计和施工,确保整个工业区的排涝安全。
3、应完善和落实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验收制,强化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内河工程 初步设计 批复
抄送: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福建省水利规划院,
局领导,存档
福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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