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0-3000-2025-000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25-03-20
- 标 题: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监督检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农保〔2025〕21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利部令第53号)和《福州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榕水利函〔2025〕1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随机抽取,罗源县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福州浙贸置业有限公司及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本次双随机抽查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沈海高速水古互通及接线工程、福州市东南区水厂工艺改造工程、茶元公馆及福州市帝封江片区路网三期工程。
二、检查内容
1.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2.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及报备(批)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3.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4.取、弃土(包括渣、石、砂、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
5.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6.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7.水土保持投资落实情况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8.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近两年来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2025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检查组将赴以上项目所在地开展实地检查,查阅内业资料并进行座谈反馈。
四、其他要求
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或受委托人以及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到场,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并在抽查检查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接受询问检查,如实反映实际情况。若有拒不提交材料、拒不接受检查、信息严重失真等情形,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福州市水利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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