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0-3000-2024-0000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4-03-28
- 标 题: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47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24〕205号
- 发布日期:2024-04-01
- 有 效 性: 有效
转来您《关于加快确定“一闸三线”工程涉樟生态补偿支付机制的建议》(第14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以下简称“一闸三线”工程)在永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分别于2022年1月、2022年7月通水福清东张水库、长乐区,2023年7月通水平潭,工程实现全线通水。供水范围至平潭综合实验区、福清市、长乐区、福州市南港片区,解决平潭及闽江口南岸城市群缺水问题,受益人口约580万人。
截至2024年2月29日,“一闸三线”工程已累计向福清供水15442.09万吨,累计向长乐供水14407.67万吨,累计向平潭供水1990.92万吨。
2022年工程试通水以来,我局协调福州水务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原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积极和已通水的长乐,福清,平潭就上述水价方案多次协商临时供售水协议,目前,福州水务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已和长乐、福清、平潭达成项目计量部分供售水协议,协议暂按0.3元/吨,0.31元/吨,0.57元/吨计费(不含生态补偿),累计已收到长乐水费3954.25万元,福清水费1637.41万元,平潭水费584.52万元。
同时,福州水务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积极开展水价方案编制工作,2021年12月,福州水务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一闸三线”工程水价方案(福州段)并报福州市政府,市政府原则同意“一闸三线”工程“两部制+”的水价方案,包括保底水费、计量水价(含生态补偿水价0.20元/吨),由市财部门对“一闸三线”工程“两部制+”水价方案保底水费涉及的指标进行审核。2022年3月市发改将审核后的“一闸三线”工程“两部制+”水价方案报省发改委。因平潭综合实验区尚未完成平潭段水价方案送审,目前省发改委尚无法对“一闸三线”工程水价方案进行批复。
在省发改委水价方案批复前,经过协调,福清市于2023年8月23日预拨1000万元生态补偿金额,并于当月支付至永泰县。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履行工程建设行业监管职责,指导项目业主做好工程建设收尾和工程运行管理调度,让优质的大樟溪水更好地受益千家万户,同时积极配合并做好“一闸三线”工程用水量统计工作,为工程水价、生态补偿费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撑。
感谢您对福州水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领导署名:王 瑞
联 系 人:黄林灿、叶金美
联系电话:15859013896、13950433875
福州市水利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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