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0-3000-2023-0001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3-04-25
- 标 题: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97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23〕272号
- 发布日期:2023-04-2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请求协调兑现大樟溪生态补偿建议》(第13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以下简称“一闸三线”工程)在永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分别于2022年6月23日和8月23日顺利向长乐区和福清东张水库输水。现剩余平潭输水线朝阳改线段正在抓紧建设,该段输水隧洞在2023年3月23日已全线贯通,预计6月底可通水平潭。工程通水投产至2023年3月,已向长乐供水7212.65万吨,向福清供水7638.86万吨。根据“一闸三线”工程水价方案,计量水价合计为0.68元/吨(其中计量水价0.48元/吨,生态补偿价格0.20元/吨)。
2022年试通水以来,我局联合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积极和已通水的长乐,福清就上述水价方案多次协商临时供售水协议,目前,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已和长乐达成供售水协议,协议暂按0.3元/吨计费(不含生态补偿),累计已收到长乐水费1930.08万元;福清供售水协议已修订,正由福清联排连调中心报福清市政府审定,尚未签订协议,已收到福清联排连调中心预付水费500万(不含生态补偿)。
目前,我市已将0.2元/吨生态补偿费用计入水价,并报省发改委审批,待省发改委批复“一闸三线”工程水价后,由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各用水(县)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为“一闸三线”工程生态水价补偿支付主体,按时支付生态补偿费至永泰县政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根据分工,指导项目业主做好工程建设收尾,指导项目做好日常运行管理和调度,让优质的大樟溪水更好地受益千家万户,同时积极配合并做好“一闸三线”工程用水量统计工作。
感谢您对福州水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领导署名:林松宝
联 系 人:陈翠珍
联系电话:13506985905
福州市水利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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