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0-3000-2020-0001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2020-06-18
  • 标    题: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08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20〕346 号
  • 发布日期: 2020-06-2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08号建议的答复
榕水利综〔2020〕346 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20-06-22 17:00

  答复类别:A 

赵容、郑书鸿代表: 

  《关于整治洪塘桥上游上街镇原厚美沙场水域违法捕鱼现象的建议》(第6008号)收悉。感谢代表们对闽江生态发展的关注与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从水利角度看闽江保护管理 

  闽江,是我省最大独流入海(东海)河流,发源于福建、江西交界的建宁县均口镇。南平以上为上游,安仁溪口以下至长门口为下游。河道至淮安分为南北港,北港经福州流向马尾,南港右纳大樟溪支流后,至马尾于北港汇合。闽江是我们的母亲河,孕育了两江四岸的生灵。 

  水利部门作为河道的主管机关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始终遵循全面规划、保护优先、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强闽江河道管理 

  二、积极配合开展违法捕鱼现象整治 

  河道保护与管理涉及市政、城建、环保、海渔、国土、林业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对同一水体的管理和保护分工不同,存在交叉协调、协作配合的情况。根据部门职责和河道水污染防治分工,对违法捕鱼执法工作由海洋渔业部门负责,一直以来,部门保持沟通紧密,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闽江河道生态健康发展。 

  三、严格开展河道采砂规划与执法 

  根据福建省河道保护与管理条例》,我局严格对闽江采砂工作进行管理,每三年组织一次闽江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通过严格闽江采砂总量控制。并在期中进行一次闽江河道断面监测工作,监测闽江河床演变情况,确保闽江河道河势稳定。 

  为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和河湖生命健康,保障闽江河道生态安全,自201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闽江下游河道采砂管理,举全市之力打击河道非法采运砂行为。针对建筑市场河砂供需严重失衡导致个别违法分子铤而走险、违法采砂屡禁不绝的情况,我局水政监察队伍坚持“水上打、岸上清、陆上查”在湾边、马尾设立执勤点,紧盯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并通过与公安、海事、海渔部门建立采砂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打击力度,取得一定成效 

  四、下阶段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该水域,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采运砂行为,维护正常的河道水事秩序。同时,继续结合代表的意见,做好对闽江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切实维护闽江两岸的防洪与生态安全。 

  再次感谢代表们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 

  领导署名:何德金 

  联 系 人:林芳芳 

  联系电话:62026690 

  福州市水利局 

  2020年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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