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0-3000-2020-0001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0-04-10
- 标 题: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02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20〕165号
- 发布日期:2020-04-16
- 有 效 性: 有效
答复类别:A
尊敬的林兴金等代表:
《关于把乡村内河纳入统一整治,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的建议》(第0102号)收悉。感谢代表对我市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主要河流基本情况
福州市河流众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73条,包括一级河道闽江,三级河道敖江、龙江、大樟溪,四级河道38条、五级河道31条,福州市四城区内河107条,各地农村小微河道更是密布繁多。其中,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共有19条,河道长度896公里,流域面积10407平方公里,位于我市连江、罗源、闽侯及马尾、晋安等7个县(市)区内。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河流防洪减灾和生态建设水平,我市开展了多项河道治理工作。一是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我市投入4.96亿元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涉及闽清芝溪、梅溪,永泰长庆溪、潼关溪、富泉溪,连江敖江流域,罗源起步溪等流域,通过新建防洪堤、护岸、排涝设施、进行河道清淤、清障、生态修复等,治理后的河段达到防洪标准和生态的效果,保护了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建设安全生态水系。投入6.51亿元全面实施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涉及福清市龙江、闽侯溪源江、连江县敖江、闽清县安仁溪等安全生态水系26项,采取生态方式改善河水、改良河床、恢复河滩、修复河岸等措施开展建设,综合整治河长258公里,实现了治理河段达到“河畅、水清、岸绿、安全、生态、景美”的目标。三是开展城区水系综合治理。通过对市城区107条主干河道和49条支流“一盘棋”开展内涝治理、黑臭治理、污染源治理、水系周边景观治理、城区水系联排联调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城区44条黑臭水体全部“摘帽”,防涝能力大幅提升,涉水短板逐步补齐,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美丽景象,进一步增强了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农村水系综合治理规划安排
当前,我市根据《福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由农业农村、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等多部门联合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其中针对一些乡村河道淤塞堆积、功能弱化、水体污染的情况正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着力推进农村小微河道“毛细血管”河长制全覆盖,督促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强化乡村河道的管理保护,并在今年启动农村水系综合治理摸排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我局积极联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引导基层重视并从高位推动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全面开展了农村水系勘察摸底工作,并以乡镇为单位编制整治实施方案。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经过摸底梳理后,2019年11月,我局向省水利厅提交了新一轮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情况,全市符合上级政策扶助条件的工程项目共60个,均分布我市所辖乡村,我局全数列入规划上报省水利厅申请支持。2020年2月,省水利厅组织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省级竞争立项视频会议。我局优先推荐连江县代表我市参加竞争立项,并被列为2021年推报水利部单位,中央和省将对列入试点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三是系统治理农村水系。我市认真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9〕277)的指导思路及原则推进全市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及推广工作,以县城(区)为单元,突出系统治理,统筹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多项措施,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集中连片统筹规划,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等部门形成合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待连江县试点取得一定治理成果,我局将根据连江县治理成果,总结其经验做法,上报省水利厅并申请推广全市各县(市)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结合代表的建议,加快推进连江县试点实施,督促指导基层河长强化乡村河道管理和保护,带动各县市区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为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助力乡村振兴做贡献。
领导署名:林松宝
联 系 人:徐太勇
联系电话:63179909
福州市水利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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