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0-2500-2018-0001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8-06-20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水利行业内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计[2018]84号
- 发布日期:2018-06-27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建省和福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了《福州市水利行业内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风险排查结果和有关宣传情况上报我局。
附件:福州市水利行业内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
福州市水利局
2018年6月20日
福州市水利行业内防范
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处非办函[2018]3号)和福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福州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榕防金融风险[2018]21号),切实做好水利行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认同感和获得感,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行业内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充分认识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建立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大防范预警、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全面提高水利行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水平。力争在行业内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将非法集资的土壤全部铲除。
二、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强法律政策引导。通过法规宣传、政策解读、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行为。而是要加强风险提示教育。及时提示以工程集资、 “一带一路”、“物联网”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三是要切实加强金融知识普及。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加以宣传和普及,提高群众的金融知识水平,更好地识别非法集资。
(二)加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力度,确保行业内无非法集资。一是要加强预警监测,建立信息化、常态化的预警体系,坚持早发现早打击,努力将非法集资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加强领导责任,对明确由水利局牵头负责的非法集资事项要切实负责,定期跟踪事项进展情况,确保本行业内非法集资监管防范不留死角。三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排查人员要特别密切关注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非法集资高发重点领域,加大排查力度,尽早发现问题,分类处置。四是依法开展涉案资产处置等善后工作。严格按照部、省、市各级处置工作方案,依法开展涉案资金查封、资金账户查询和冻结等工作。四是强化全局观念,加强沟通,积极向兄弟单位学习,提高处置效率,探索引进法律、审计等专业机构参与案件处置工作。
三、工作安排
由市水利局组织下属单位在全水利行业内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市水利局及下属单位要通过分阶段组织水利行业内企业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走访企业等多种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政策宣传教育和警示提醒,并在门户网站和本单位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各单位要在水利行业企业内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摸底排查。通过滚动式摸排和常态化排查相结合,综合发挥大数据、可疑资金和社会面清查等多种优势,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在下去内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在7月10前将风险排查结果和有关宣传情况上报我局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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