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0-2500-2018-0001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8-06-03
- 标 题: 关于迅速开展河道驳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18〕171号
- 发布日期:2018-06-05
- 有 效 性: 有效
目前,湖前河五四路下游右岸驳岸发生滑移坍塌,影响了河道安全行洪,并对临近河道的建筑物安全构成威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应急抢险。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范围内河道驳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预防江河驳岸安全事故,现制 定了实施方案,请你们迅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晋安河、光明港和闽江沿江驳岸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
案
晋安河、光明港和闽江沿江驳岸安全
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全市范围内河道驳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预防江河驳岸安全事故,保障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和市建委分工开展排查工作,决定在晋安河、光明港和闽江沿江集中开展驳岸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8年6月4日~15日
二、排查重点对象
1、晋安河、光明港和闽江南北港沿江流速大、河床深的驳岸,河道凹岸弯段及河水顶冲段的驳岸,闽江外江水闸泵站出口引港驳岸。
2、高挡墙、高边坡以及挡墙、护坡后方有房屋建筑的驳岸;
3、临近道路、管线等公用设施的驳岸。
三、排查方式和步骤
1、分区域、分河段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登记造册。
2、对排查出的所有驳岸安全隐患点,组织专家进行现场会诊、鉴定,梳理成一般隐患和重点隐患。
3、根据专家会诊、鉴定意见,对重点隐患制定除险加固方案,列出整改问题清单、工程除险措施和责任清单,对一般隐患,制定加强观测方案。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1、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副组长:林 凯 吴聪先
成 员:王 瑞 潘 华 林松宝 林光纯
林国铭 潘东曦 谢柱锦 何泽舜
陈昭宾 施传良 刘向荣
2、成立专家组。负责对排查出的所有驳岸安全隐患点进行现场会诊、鉴定,提出工程除险措施建议,并指导实施。
组 长:林 凯
成 员:王 瑞 何泽舜 陈昭宾 施传良
林 琳 陈 侃 黄敏荣 邀请省水勘院专家
3、由局水系办牵头,组织市城乡建总和晋安河清淤、清障工程施工单位市建工集团、榕圣市政、省二建以及光明港清淤工程施工单位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对晋安河、光明港沿河驳岸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组织福州榕城港务公司和光明港东北侧退地还河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围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光明港东北侧退地还河项目驳岸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由市闽江下游管理处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闽江防洪堤以及闽江外江水闸、排涝站出口侧驳岸、护坡、海漫、消力池、护坦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由市防洪公司负责,对在建和已投入使用未移交的水利项目驳岸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4、由局建管处牵头,汇总以上各单位排查出的驳岸安全隐患问题,组织专家逐点会诊,计财处配合生成整改或除险加固项目清单。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对排查出的隐患点登记造册,留存现场照片、定位截图等影像资料,并附上隐患问题文字说明;
2、各单位要根据隐患点专家现场会诊意见,制定“一点一策”除险加固方案,并用制表方式列出隐患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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