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以及《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农(指)〔2019〕3号)精神,现将我局局属各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如下:
1、福州市水利局本级预算支出数为1480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79万元,专项支出8060.32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731.47万元,发展性专项支出7328.85万元),省厅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5836万元。
2、市水政监察支队预算支出数为142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08万元,专项支出730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730万元)。
3、市水利规划设计院预算支出数为42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17万元,专项支出160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80万元,发展性专项支出80万元)。
4、市闽江下游管理处预算支出数为1038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6.91万元,专项支出8990.23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340.23万元,发展性专项支出8650万元)。
5、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公司预算支出数为23460万元,其中:专项支出23460万元(发展性专项支出23460万元)。
6、市洪水预警报中心预算支出数为25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08万元。
7、市水利电力管理站预算支出数为28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82万元,专项支出35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35万元)。
8、市水资源管理中心预算支出数为8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9万元。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
附件:《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农(指)〔2019〕3号)
福州市水利局
2019年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