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0-04-20 11:13

近日,省水利厅联合省发改委印发了《福建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对《工作方案》起草背景、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等作以下解读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印发的《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把节约用水工作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利用的质量和效益。紧扣福建水资源总量丰沛,但存在季节性、区域性、工程性缺水的实际,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构建与新福建建设相匹配的水资源配置工程网络,优化用水结构和布局,实现全省水资源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推动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工作方案》注重近期和远期目标的有机衔接,根据国家行动方案,结合福建省实际,构建节水目标指标体系。分别确定2020年、2022年和2035年主要目标。到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降到52立方米/万元、42立方米/万元,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到2022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降到44立方米/万元、36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27亿立方米以内。同时,规划建设一批跨流域、跨区域的水资源配置骨干工程网络。到2035年,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全面形成,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基本实现全省水资源空间均衡,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提出四项重点行动、十三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出了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强化节水监督管理、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等任务。到2022年,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二是农业节水增效。提出了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和种养生态节水方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等任务。到2022年,创建一批甘薯节水种植示范区。

三是工业节水减排。提出了实施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行科学合理用水模式等任务。到2022年,在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

四是城镇节水降损。提出了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实施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强化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管理等任务。到2020年,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等缺水地区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工作方案》强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全面深化水价改革,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完善分类水价、阶梯水价等水价机制;二是适时推动水资源税改革,按照中央部署统一适时开展水资源税试点改革;三是健全节水标准体系并严格执行;四是加强水效标识建设,严肃查处生产或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水效标识的用水产品;五是开展水效领跑者活动,到2022年,遴选出一批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用水产品型号、灌区、公共机构、城市。

《工作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要求省直相关部门建立厅际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完善财税政策,拓展融资模式;强化科技支撑,严格监督考核;增强节水意识,营造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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