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解读:福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时间:2017-11-01 16:25

2017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水利厅等省直部门的支持指导下,福州市委市政府抢抓“河长责任制”建设新机遇,不断探索全力推进流域综合管理保护,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借势发力、趁势而上、强势推进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施方案全部出台级实施方案于今年320日出台13县(市)区(含高新区)、173个乡镇街道的实施方案3月底全部出台。在起草方案中,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对接。去年11月中央印发《意见》,特别是全国部署会议后,我们积极与省水利厅对接,组织力量筹划编制河长制实施方案。二是市县同步。坚持早筹划、早部署,实行分片指导市县同步编制实施方案;水利部门牵头召开专题会议,领会中央《意见》和省《实施方案》精神、要旨,注重结合实际、市县特点,区分城区、山区、沿海,防止方案照搬照抄、简单复制。三是细化实化。市方案明确了2020年的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主要指标,着眼发挥省会城市带动引领作用,当好排头兵”,在目标确定上坚持高于省平均水平比如,比省里目标提前2年完成可养区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75%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均比省里要求高5个百分点;细化了各级河长和河长办成员单位的职责,提出了建立“六项机制”,即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科学严密的监测机制、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和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

(二)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市县乡684名河长、187个河长办、1983名河道专管员全部到位,每条河流都有河长,每个河段都有专管员,市县乡级都有办事机构。市本级设河长1名长担任设副河长3名3位副长担任,并兼任闽江、敖江、龙江、大樟溪流域以及市城区主要内河的河长。4月1日,在福州市主要媒体上公示全市市县乡三级河长名单。河长办由17个部门组成,设在水利局,设主任1名、专职副主任2名、兼职副主任2名,环保局、建委、农业局3个部门选派人员到市河长办挂职、两年一换,集中办公、联合运作。批复成立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新增事业编制3名。

(三)清单管理压实责任市县乡逐级梳理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形成《福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20项,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责任人;形成《福州市河长制河流治理负面清单及对策》,细化问题26类69种、提出114条对策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形成河流治理负面清单二批次;编制未达到Ⅲ类水质的小流域水质达标方案。各级河长亲自部署、亲自巡河,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抓好落实。市委书记王宁任职2个多月以来,先后3次现场检查指导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作。市河长尤猛军市320日召开覆盖市县乡村级的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7再次召开视频会议专题部署推进河长制工作,副河长兼流域河长的三位副长分别召开闽江、敖江、龙江和大樟溪流域河长制工作现场会。金砖会议期间,全市各级河长巡河1561人次,发现和整改问题602处。同时,坚持把检查抽查河长制工作纳入各级领导下基层调研活动,通过察看现场、听取进展,督促重点问题整改,推进责任落实。

(四)制度措施逐步完善坚持机制带动、制度引领,3月市委、市政府审议实施方案,同步研究考核办法,先后制定了河长办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水质监测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了督查问题通报约谈措施。根据省河长办印发道专管员队伍建设管理、河长公示牌设置、河长巡查、河长制会议、督导检查、工作考核、信息报送共享等7项制度,我们及时转发各县(市)区执行。前,我们正在参照省里出台的制度措施,结合2014年以来河长制探索实践,细化实化相关制度

(五)督导检查持续强化强化督导检查全覆盖、全周期,今年3月以来,河长办会同效能办开展督查次,督查情况呈报河长,对发现的问题,由效能办通报各地;单独开展或配合省河长办督查5次,对照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力促各级河长和河长办、河道专管员履职尽责,查缺补漏,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方式,通过一看、二听、三问、四查”(看一看河流保护管理现状;听一听河长介绍河流水质现状、负面清单、治理计划、工作推进情况,听一听群众对河流保护管理的意见;问一问影响或造成河流问题的主要症结(污染源),问一问下一阶段河长制工作计划,问一问有没有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查一查河流治理负面清单梳理到位不到位,查一查河长巡河、河道专管员巡查是否落实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有效处置,查一查“一河一档一策”编制是否启动,查一查河长制办公室是否有效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基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7月份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后,各县(市)区河长办集中开展了一次专项督察活动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市河长办及时下发规范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河道专管员巡河记录的通知。将河长制考核评价纳入13个县()区效能考核,由河长办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政府绩效、生态补偿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挂钩,对工作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河长和有关人员,实行通报、约谈和处分。

(六)治理任务有序推进紧盯省里明确的六治治污、治乱、治涝、治电、治砂、治藻)任务,突出“三个全面清理”河道违章、生猪养殖污染、城市黑臭水体专项行动,坚持生态优先、铁腕治水,加强统筹、系统推进,先后转产关停敖江流域石材矿山和企业212家,完成建陶企业“煤改气”改造40家,关闭拆除禁养区养殖场(户)27814.7万头,完成可养区存栏250头以上养殖场(户)标准化改造164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2611.26万平方米弃土弃渣328.8万立方米洗砂制砂41.74万平方米餐饮娱乐等场所270.3万平方米建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实现污水接驳处理122个、乡镇压缩式垃圾转运设施102个2017年全市已完成39892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尤其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下猛药治沉疴”,启动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从控源治污、河网清淤、管网清疏、水多水动、生态修复、完善制度等方面着手,全面开展内河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将全市102条内河整合形成7个水系治理PPP项目包,选择国内顶尖的治理和管理团队参与,计划今年底前消除建成区42条黑臭水体。目前7个水系治理PPP项目有序推进,88条内河已进场施工,完成沿河拆除总面积107.88万平方米,全面转入驳岸、截污系统、地下调蓄池等结构性施工阶段。通过治理,2017年1-10月,市闽江、敖江、龙江干流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I-III类水比例达90%74条省控小流域I-III类水比例达74.3%,较2016年普查期间提升12.2个百分点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市整体水环境治理保持优良。

(七)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突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主题,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开展河长制文化进学校、进社区,组建爱河护河志愿者、无人机巡河队等,社会各界正从关注议论向积极参与河流治理保护转化。7月份开展暑期“河小禹”实践活动,组织中专学生义务巡河、与河长办负责人对话等各县(市)区动员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各有特色,比如,晋安区编排文艺节目进社区演出,通过小品等互动活动,宣传绿色生态文化,发动群众自觉爱河护河;闽清县创新军民融合模式,邀请武警水电第六支队设置常驻实战训练基地,开展汛前清淤清障;永泰县法院在水利局挂牌成立全省首个水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构建多元共治、多元调处、多元联动的水资源保护网络;福清发动无人机爱好者队伍,开展“无人机”巡河活动设立企业河长办公室,学生河长办公室,招募学生河长、企业河长、党员河长、巡河志愿者加入巡河队伍开展万人巡河清障活动长乐市开展为期一周的“全市河流垃圾治理活动”,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清理垃圾、水葫芦等。连江县共青团会同当地驻军组织青年突击队开展“青年突击队,助力生态建设”活动,清理河道垃圾。

(八)基础工作逐步强化。启动全市河道岸线和生态保护蓝线规划编制工作,大部分河道岸线已经编制,生态保护蓝线正在编制,龙江流域,敖江连江段、大樟溪永泰段和长乐莲柄港、洞江、闽清梅溪、马尾白眉溪等已编制完成。优化水质监测站点按照不重复建设、信息共享、加密界面的原则,全市拟设167个点位,实现行政交接断面监测全覆盖启动“一河一档一策”编制工作,各地正按照省编制指南开展询价委托。闽清县先试先行构建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辖区143条河流全覆盖,设置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生态系统修复4大功能模块,搭建河流问题曝光、河长处置、部门联动的动态治水模式。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虽然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河流管理底数尚未完全摸清。二是体系运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水环境治理力度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市河长制工作将正视差距和不足,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落实。一是推进“一河一档一策”编制,在完成三条市管河道编制任务的同时,指导各县(市)区按照省里部署时间节点完成编制任务,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二是推进水环境治理,加强督查检查力度,11月底组织“三个全面清理”验收三是强化河长、河长办和河道专管员履职尽责年底开展逐级考核考评,奖优罚劣。四是积极借鉴学习兄弟省市好的做法,拓展综合治水、综合执法、社会参与等创新举措,助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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