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 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2019-05-27 16:38
2019年公益性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由省财政厅、水利厅以闽财农指[2019]21号《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局,切块我市公益性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475万元;根据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57号)的文精神,现根据有关县(市)区申报的需要维修养护的水库座数,现将切块下达方案分配如下:
闽侯县48万元、闽清58万元、永泰县69万元、福清市178万元、罗源县26万元、连江县74万元、马尾22万元。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13509387680。
、
来源:水利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