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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7日,我局印发了《2017年福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每个县(市)根据实际需求上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目前,相关水利和财政部门已联合向我局上报了建设计划,现结合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际,拟对我市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剩余专项资金900万元作如下安排:
一是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211.25万元,其中永泰县37万元,罗源县174.25万元;二是2017年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饮水拾遗补缺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84万元,其中闽侯县90.9万元,罗源县141.8万元,永泰县51.3万元;三是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专项补助资金324.75万元,其中闽侯65万元,长乐33.5万元,连江75万元,罗源91.25万元,永泰20万元,闽清40万元;四是2017年农民用水协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80万元,其中闽清县32万元,永泰县48万元(具体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
附件:1、福州市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项目
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表
2、福州市2017年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饮水
安全拾遗补缺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表
3、福州市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4、福州市2017年农民用水协会建设资金安排表
福州市水利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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