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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208年度福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的通知》(榕机管〔2017〕228号)要求,经报名审核,决定从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的维修企业名单中确定:
一、确定2家单位为我局机关2017-2018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厂家:
1、福州冠盛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远东村98号远东丽景公交站旁,联系人:杨康忠,联系电话:18906913388);
2、福州康驰车辆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龙安路389号,联系人,张学东,联系电话:13905019915)
二、确定2家单位为我局机关2017-2018年公务车辆轮胎经营维修单位:
1、福州泰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530号,联系人:阮小钦,联系电话:13599050443)。
2、福州冬丽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花开富贵A座17座,联系人,陈焕银,联系电话:13809549527)
三、维修合同期限从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12月30日止。从即日起,局机关车辆需要维修和保养时,应到上述指定的修理厂家进行车检和日常维修,除特殊情况外,其它修理厂修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榕机管〔2017〕228号)文件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车辆定点维修管理,加强检查督促,确保规范运作。
附件: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208年度福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水利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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