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农林水)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安委〔2017〕21号)和福建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闽水安〔2017〕24号)的通知精神,制定《福州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为福州重要会议、厦门会晤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生产环境,市水利局决定从6月份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督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清全市水利安全风险底数,全力查风险、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水利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市水利局成立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济斌局长任组长,吴红城、吴聪先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负责组织对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安排,并协调有关指导督查事宜。
(二)职责分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以及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水利综〔2017〕168号)规定的职责分工,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督查。
三、工作方式
1、全面自查。各级各单位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各级各单位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2、检查督导。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突出本地区水利行业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本地区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和督导;对辖区内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县级督查全覆盖,对本辖区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抽查不低于10%;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实行挂牌督办。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6月起至2018年春节前,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15日前)
各级各单位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和确保福州重要会议、厦门会晤期间安全生产为主要目标。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订详细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9月中旬前)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以摸排水利安全风险,保障厦门会晤期间安全生产为主要目标。按照行业规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及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摸排掌握重大水利安全风险,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对重点区域、重要场所、关键部位实现安全检查与日常巡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
(三)重点督查阶段(9月下旬至11月底)
以保障党的十九大召开为主要目标,各级各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回头看”,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把握重要环节,抓住关键问题,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确保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
以做好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为主要目标。各级各单位要把握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特点,加强分析研究,突出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粉尘涉爆等重点部位以及“三合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针对性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本单位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水利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突出抓好以防坍塌、高处坠落、涵洞爆破、脚手架搭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水库大坝、病险库闸安全监管,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加大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等安全风险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防控措施,促进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
(四)严格报送制度。各级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每个阶段结束前10日内报送大检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并填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2018年2月5日前报送大检查开展情况总结及汇总整个大检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