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农村小水电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7-05 11:1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和福州市《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榕水利综〔2021〕232号)要求,福州市水利局于6月22日至6月25日开展了水电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现将抽查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县区 |
项目名称 |
存在问题 |
整改意见 |
3 |
永泰县 |
丘洋二级水电站 |
电气设备检查不够细致 |
建议强化对电气设备的检查 |
4 |
永泰县 |
三宝溪电站 |
无 |
|
3 |
闽清县 |
许村一级水电站 |
无 |
|
4 |
闽清县 |
安仁溪水电站 |
无 |
|
1 |
连接县 |
山仔水力发电厂 |
设备巡查记录不够细 |
建议设备巡查更加细化 |
2 |
连接县 |
塘坂水力发电厂 |
发现问题已整改但未及时更新 |
建议及时更新整改完成情况 |
、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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