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农村小水电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7-05 11:1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和福州市《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榕水利综〔2021〕232号)要求,福州市水利局于6月22日至6月25日开展了水电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现将抽查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县区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意见

3

永泰县

丘洋二级水电站

电气设备检查不够细致

建议强化对电气设备的检查

4

永泰县

三宝溪电站

 

3

闽清县

许村一级水电站

 

4

闽清县

安仁溪水电站

 

1

连接县

山仔水力发电厂

设备巡查记录不够细

建议设备巡查更加细化

2

连接县

塘坂水力发电厂

发现问题已整改但未及时更新

建议及时更新整改完成情况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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