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在建和运行管理工程水利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水利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1-19 22:37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榕水利综【2020】121号)要求,福州市水利局于10月28日开展了在建和运行管理工程水利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水利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通报并提出改进要求。现将抽查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1、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防洪排涝体系溪源泄洪洞工程,项目已按照工程“四制”开展建设,并确立质量监督主体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齐全,进度达到序时,基本按照规范完成质量检测工作,完善工序施工治疗检测表,后期应加强粗骨料压碎指标监控。

2、福州市湾边排涝泵站工程,项目已按照工程“四制”开展建设,并确立质量监督主体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齐全,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质量自检、平检、第三方检、飞检均已完成,后期应加强项目内业资料,做好项目审结工作。

3、福州市新粱厝河河口清障工程,已完成工程建设并通过项目法人组织的完工验收。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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