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取水许可“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1-17 12:19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榕水利综【2020】121号)要求,福州市水利局于11月6日开展了取水许可“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通报并提出改进要求。现将抽查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1、福州市自来水公司北区水厂2019年取水量超取水许可量,2019年底已完成换证工作;

2、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2020年底过期,须抓紧落实换证工作。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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