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10-10 11:03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水利综〔2018〕221号)要求,福州市水利局于9月26日至27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现场通报并提出改进要求。现将抽查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进展概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整改意见

1

光明港东段绿地公园整治工程

项目已完工,并通过完工验收。

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项目已完工,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并报我局报备。

2

福州市达江路道路工程

目位于台江区,南起台江路,北至达道路,为扩建道路。道路全线长655.145m,实际修建长度519m目前项目还处于招标阶段

经现场核实,项目未动工。

1、动工后要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2、及时收集水土保持内业资料。

3

福州市彬德排涝站改造工程

项目采取上下游围堰、施工道路、施工平台、施工围挡等临时措施,基坑支护灌注桩及高压旋喷桩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基础冠梁及支撑梁施工。

施工现场渣土未及时外运,基坑周边拦挡措施不到位。

渣土要及时外运,临时堆土应做好拦挡防护措施。

4

华屏苑(原省农业厅旧改项目)

项目为安置房项目,由四栋住宅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组成。工程措施已完成DN200管径雨水管敷设、临时排水沟、沉砂池、集水井等。目前主体结构施工已基本完成。

1、开挖土石方量超过原设计方案较多,渣土要及时外运。2、部分排水沟和边坡支护不到位。3、水土保持内业资料不完善。

1、加强对渣土的管理,渣土要及时外运。2、进一步加强排水沟、边坡支护。3、完善水土保持内业资料。

5

连江县天然气利用工程

项目未动工

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1、动工后要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2、及时收集水土保持内业资料。

6

锦秀山庄

项目大部分已完工,余下部分绿化未完成。

1、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项目大部分已完工,部分植物绿化措施未完成,尚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1、应自行或委托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待工程完工后及时覆土绿化,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水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自验,并报我局备案。

7

八一水库下游雨洪公园建设工程

项目大部分已完工,由于拆迁遗留问题未全部完成绿化,尚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1、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项目大部分已完工,由于拆迁遗留问题未全部完成绿化,尚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1、应自行或委托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待工程完工后及时覆土绿化,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水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自验,并报我局备案。

8

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

工程措施已完成部分临时排洪沟、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等措施,主体工程计划于12月底完成。

1、部分边坡防护不够到位,临时堆土场堆放的临时弃土弃渣未用密目网苫盖。

2、尚未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3、水土保持内业资料(施工前、中、后的影像资料)不完善。

 

1、加强对临时弃土弃渣的拦挡,及时清理截排水沟淤积的泥沙。进一步加强排水沟、边坡支护。

2、及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完善水土保持内业资料。

3、待工程完工后及时覆土绿化,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水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自验,并报我局备案。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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