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根据榕委编办[2018]188号文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更名为市水电站库区移民中心,调整为我局所属相当副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水电站库区移民和三峡移民安置开发工作。主要职责按榕委编[2009]126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