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征集
时间:2026-08-07 17:0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探索取水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路径和方法,助力健全水权交易市场和水资源所有权权益有效实现,以物权手段提升水权治理效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拟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向公众征求相关意见建议,时间为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7日,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市水利局反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3538892,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5-8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市水利局联系电话:83370831,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12层福州市水利局,邮编:350007)。(批注:1.《通知》以最终印发为准。2.书面反馈意见发表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1.关于开展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起草说明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水利局

2026年8月7日    

来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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