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水利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水利发展与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水利综〔2022〕443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水利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农(指)〔2025〕7号)和各县(市)区水利和财政部门联合申请报告,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情况,拟将2025年市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602.9万元作如下安排(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一、堤防建设及岸线整治提升专项602万元:闽清县135万元,连江县70万元,福清市75万元,罗源县180万元,永泰县142万元。
二、水利工程其他补助资金0.9万元。即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福州段)项目资金梳理审计委托费用0.9万元。
附件:2025年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安排表(第二批)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3356007,83369523
联系人:黄先生、左女士
福州市水利局
2025年10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