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提前批“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02-05 16:4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1号),福建省财政厅联合福建省水利厅共下达我市“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科目1064万元。经研究,全市拟合计下达资金1064万元,分配数为315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其中市本级10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1座;马尾区76.5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23座;晋安区23.5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7座;长乐区133.5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39座;闽侯县80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24座;连江县203.3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61座;罗源县56.5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17座;闽清县96.5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29座;永泰县117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34座;福清市260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78座;高新区7.2万元,维修养护任务数2座。

特此公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369501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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