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24-01-12 11:19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和福州市水利信息网(slj.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座12层,邮编:350007;电话:83352640;传真:83339396;电子邮箱:sljbgs69503 @163.com)。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加强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由办公室具体负责。通过上下合力、横向联动,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公开信息的制作和发布流程,认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是做好信息公开。我局积极做好水利工作重大事项的主动公开,按照凡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全面公开的要求,从政务动态、政策解读、通知公告、人事信息、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等多个维度对水利工作进行全方面的公开,扩展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三是建设公开平台。按照省市关于政府工作部门门户网站统一改造的有关要求,我局规划、设计、建设了全新的门户网站,页面布局更加合理、网页设计更加美观、导航指引更加简洁、人机交互更加友好。同时顺应新媒体平台的新潮流,开设了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同步更新重要信息,将信息公开和舆论宣传工作从个人PC端延伸至手机端。

  四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兼顾信息安全与发布效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前置制度,对将要上网公示的信息逐一进行保密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公开;主动公开的文件,在1-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针对微信公众号等新平台信息公开工作,试行信息发布工作考核办法,确保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五是加强互动交流。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与社会公众的双向交流。在门户政府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栏,进行民意征集与网上调查,并链接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征询市民的意见建议,倾听民众呼声。密切关注群众在微信公众号和抖音视频号下的留言动态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关于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群众的申请进行回应,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福州市水利信息网共发布了1156篇信息,更新调整了“机构概况”栏目中领导信息和分工;在“政策法规”栏目中发布了国家法律4篇、行政法规8篇、部门规章12篇、地方性法规10篇、其它规范性文件7篇;在“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了工作动态570篇、图片新闻40篇、人事信息4篇、通知公告55篇、规划计划15篇、统计信息5篇、财政资金28篇(其中公开了市水利局本级及属局各单位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和2023年度财政预算情况)、重大项目28篇、应急管理28篇、监督检查16篇;在“普法宣传教育”专题专栏栏目发布了45篇;在“水旱灾害防御”专题专栏发布了工作动态100篇、安全生产13篇;在“党建工作”专题专栏发布了机关党建41篇;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专栏发布了21篇;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专栏发布了51篇;在“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专题专栏发布了8篇;在“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专题专栏发布了23篇;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专栏发布了17篇;在“解读回应”栏目发布了政策解读1篇;在“公众参与”栏目发布了民意征集3篇、网上调查3篇;我局积极配合市大数据委做好 “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对“办事服务”福建省网上办理大厅栏目中的部门服务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目前保留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9类48小项;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栏目“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了26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4.588

  二、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都是自然人申请事项,已按规定办结。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9件;不予公开答复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针对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要有亮点;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完善。

  2024年,我局将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整合“福州水利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福州水利”“福州河湖长制”等政务新媒体,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更新年度工作重点,做好亮点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没有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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