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0-0900-2019-0001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9-04-23
  • 标    题: 关于福州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洪山桥至三环路段)洪山大桥2019年度施工度汛方案的审查意见
  • 发文字号: 榕水利建管〔2019〕71号
  • 发布日期:2019-04-2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福州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洪山桥至三环路段)洪山大桥2019年度施工度汛方案的审查意见
榕水利建管〔2019〕71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19-04-24 10:55

福州海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上报福州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洪山桥至三环路段)洪山大桥2019年度施工度汛方案审查的报告》(海峡建发工〔2019〕69号)收悉。我局于2019年3月28日组织召开了《福州洪山大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洪山桥至三环路段) 洪山大桥2019年度施工度汛方案》(下称《方案》)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鼓楼区政府、仓山区农林水局、福州市闽江下游管理处福州海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方案编制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与会人员和代表听取了《方案》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与评审。根据会议要求,你司修订完善了《方案》(修编稿)并报送我局,我局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方案》(修编稿)中提出的施工组织安排和应急预案。 

  本工程2019年度主要占河设施为左幅施工栈桥,河道汛期主要涉河施工内容是左幅施工栈桥及钻孔平台搭设、拆除洪山桥旧桥下部结构、两个主墩承台及墩身施工。为确保防洪安全,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方案》(修编稿)开展施工度汛工作,科学安排工期,确保汛期涉河施工安全,若涉河施工内容需调整应重新报审。同时,应落实应急预案组织机构、防汛责任人、抢险人员和设备,确保应急预案能及时有效启动。度汛应急组织机构无条件接受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二、洪山桥拓宽改建工程防洪补救措施工程已于2018年10月通过完工验收,若2018年10月后桥梁施工对防洪补救措施工程造成破坏,你司应及时恢复并报堤防管理单位验收。 

  三、汛期应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强观测河势水流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采取应急抢险措施。在适当位置加装水位尺和探照灯,以便观测。 

  四、工程建设期间,你司应接受市闽江下游管理处及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以便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河道管理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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