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0-0900-2018-0001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8-07-04
  • 标    题: 关于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闽清县池园镇2017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意见
  • 发文字号: 榕水利农保〔2018〕39号
  • 发布日期:2018-07-1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闽清县池园镇2017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意见
榕水利农保〔2018〕39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18-07-10 15:54
 闽清县池园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与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水水保函〔20188号)闽清县水利局的申请2018525日,我局在闽清县水利局初验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闽清县池园镇2017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有:福州市水利局、闽清县水利局(水保办)闽清县池园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福建星洲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福州德龙顺地农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市利宏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有关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闽清县池园镇人民政府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各参建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技术、工程建设与财务管理等资料,经认真讨论,验收组认为:原则同意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闽清县池园镇2017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闽清县池园镇2017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50.49hm2,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验收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同时,落实管护责任,巩固治理成果。

附件: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闽清县池园镇2017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意见

 


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闽清县池园镇

2017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意见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与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水水保函〔20188号)闽清县水利局的申请2018525日,福州市水利局组织相关部门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闽清县池园镇2017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进行验收。

参加验收的有:福州市水利局、闽清县水利局(水保办)闽清县池园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福建星洲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福州德龙顺地农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市利宏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成立验收组。参验人员在闽清县利局初验及项目乡镇自查自验的基础上,随机抽样复查现场检查了生态护岸等治理措施实施情况,查阅了项目技术档案资料,分别听取项目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汇报。经质询讨论,验收组形成综合意见如下:

一、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

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闽清县池园镇2017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任务为实施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49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态护岸508m,河道清淤1.48km,封禁治理250.49 hm2(其中补植21hm2)。

二、抽验情况

1、现场抽验各项治理措施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与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基本一致。

2、项目批复总投资197.2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50万元,地方配套47.22万元。两项资金设立专账专款专用,并能按合同与工程进度拨款,未发现挪用、挤占、虚列开支等现象

3、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较健全,能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执行项目主体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合同制等制度。

4完善内业资料,一步规范档案管理,补充完善项目建设基础相关文件和项目变更情况。

5、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及移交工作进一步落实河道清淤、苗木补植等管护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三、整改意见建议

1、业主应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与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水水保函〔20188号)要求, 补充、完善自验工作报告并根据验收组抽验所发现的存在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使之达到设计、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2、对未抽验到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内业资料,要进一步逐一进行核查,对发现问题应及时加以整改,使之达到设计、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照设计文本及批复任务完善设计变更报批手续;监理单位应根据职责要求,对工程数量包括面积、个数、长度等和施工质量逐一进行认定并盖章确认,以示负责。

3、应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合同进度严格资金拨付,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4、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补充项目设计变更情况说明,并按规定做好相应的变更手续。

5、办理工程移交手续,落实管护责任与林草措施后期的施肥抚育,管理保护已有治理成果,及时维修养护,充分发挥效益;充实完善项目治理过程中设计、施工、监理等主要技术环节,以及每一个环节中涉及的有关各方面的技术资料,达到收集齐全,规范整理。

6、经财审后应将节余资金调整使用继续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综上所述,验收组根据抽验情况认为,闽清县池园镇2017年度省级重点乡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基本上按批复的计划任务进行实施,基本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原则同意通过验收。业主要针对存在问题,抓紧整改,形成书面,加盖公章并附佐证材料,及时上报反馈。

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闽清县池园镇2017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验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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