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0-0900-2017-0004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7-08-28
  • 标    题: 闽清县东桥镇安仁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复核鉴定书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17〕706号
  • 发布日期:2017-08-28
  • 有 效 性: 有效
闽清县东桥镇安仁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复核鉴定书
榕水利综〔2017〕706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17-08-28 00:00

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201784日,福州市水利局在闽清县主持召开闽清县东桥镇安仁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复核会,参会单位包括福州市水利局、福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闽清县人民政府、闽清县财政局、闽清县水利局、闽清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参建单位、特邀专家、运行管理单位--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代表,并组成完工验收复核委员会(名单附后)。复核委员会按照《福建省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验收办法(试行)》规定,对照项目完工验收成果及其内业资料,深入现场进行抽查、核查,听取了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现场的质询、释疑,经过工作组认真讨论、评议,形成了以下验收复核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闽清县东桥镇安仁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位于闽清县东桥镇,建设范围为安仁溪从溪芝村大桥至村后村电站上游150m,河长10km;下宅溪从下宅溪于安仁溪汇流在下宅村拦河坝上游420m,河长2.65km;洋里溪从洋里溪与安仁溪汇流口至前流村附近,河长约2.36km,整治河段总长15.01km

本项工程于20161025日完成了招投标工作,20161127日开工,2017528日完工。项目总建设工期为六个月。

闽清县东桥镇安仁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2568.87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资金以审计为准),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安全生态水系省级财政资金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6]226号)下达前期专项资金500万元。

 整个项目以河水改善建设、河床改良建设、河滩恢复、河岸修复四个方面为设计目标,形成“一廊、两区、三节点、一步道”的建设总体布局,新建(加固)护岸2.76km、新建生态巡查步道2.38km、园林绿化23362m2、建设景观公园5416m2本项目建成后,项目设计河道基本达到防洪排涝要求,河段生态系统基本得到修复,河体水流顺畅,河水、河岸和河床更加符合自然、稳定和渐变态势,沿河动植物更加丰富多样,符合“八有”要求,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安全、生态”的目标。

20176月,闽清县环保局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福建力普司法鉴定所进行水质检测,达到水质保护目标。20178月,闽清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评定工程质量合格。目前,项目区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蓝线已委托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管护单位是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河长制落实后,分解到各村河长,由河道专管员负责专职管理。

2017730日,项目法人已组织各参建单位完成完工验收。

二、结论

1、提供的文件资料基本齐全,基本符合完工验收复核要求。

2、修改完善设计变更原因。

3、补充完善各参建单位总结报告和工程建设大事记。

4、补充并完善相关内业资料。

5、根据复核期间抽查、核查的项目情况,该项目建设效果基本符合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的理念,完成建设任务,经完工验收复核委员会讨论、研究,同意在按照复核委员会整改意见完善资料并经专家复核后,通过该项目的完工验收复核。

三、建议

1、建议对已有硬质挡墙生态化措施处理;

2、尽快落实项目区河道岸线蓝线规划审批,并由县政府公布岸线蓝线范围,确立界碑;

3、保障河道拦河坝的最小下泄生态流量。

4、进一步落实完善河长制管理制度,管养措施应落实到具体人员;

5、保证苗木、草粒出芽率,在养护期间,发现绿植损坏,应及时补种;

6、尽快做好工程决算及财审工作,为下一步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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