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0-0900-2017-0001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7-03-30
  • 标    题: 关于永泰县界竹口水库2017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查意见
  • 发文字号: 榕水利建管〔2017〕210号
  • 发布日期:2017-03-3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永泰县界竹口水库2017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查意见
榕水利建管〔2017〕210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17-03-30 00:00

永泰县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请求审查2017年度界竹口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申请》(永界电函201719号)文收悉,经审查,界竹口水库2017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查意见如下:

一、汛期划分:汛期为41日至1015日。

二、汛限水位:汛限水位为73.00m

三、洪水调度方案

1、汛期起调水位为73.00m。泄洪初期应先放示警流量(400 m3/s)半小时,之后逐级加大。

2.当入库洪水流量小于起调水位相应的泄洪建筑物泄流能力时,按“来多少,泄多少”原则泄流,维持库水位不高于起调水位。

 3、当入库洪水流量大于8392 m3/s(相应于73.00m水位泄洪建筑物泄流能力),且库水位高于73.00m并继续上涨时,泄洪闸门全开,水库按泄洪建筑物泄流能力泄洪。但最大下泄流量不得大于本场洪水最大入库流量。

4、洪水过后库水位回落至73.00m时,控制出入库平衡,维持库水位在汛限水位73.00m

四、请你们加快推进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审批工作,并按照规定,将界竹口水库2017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报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

五、永泰县水利局和当地政府应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下游河道管理,确保行洪安全。

 

 

福州市水利局

                           201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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