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0-0900-2016-0002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6-03-28
  • 标    题: 关于闽清县安仁溪水库2016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查意见
  • 发文字号: 榕水利建管〔2016〕156号
  • 发布日期:2016-03-2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闽清县安仁溪水库2016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查意见
榕水利建管〔2016〕156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16-03-28 00:00

闽清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查闽清县中型水库2016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报告》(梅水〔201640号)文收悉,经审查,安仁溪水库2016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查意见如下:

一、汛期划分:主汛期为71日至1015日,次汛期为41日至630日。

二、汛限水位:汛限水位120m

三、洪水调度方案

1、当有洪水入库时,应先放示警流量10m3/s半小时,之后按"来多少,泄多少"的原则进行调度,闸门开启时两边尽量均匀,避免单孔高开。

2、当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120.00m时,闸门随洪峰流量适度开启直至自由溢流状态,按照最大泄流能力溢洪,但最大出库流量不得大于本场洪水最大入库流量。

3、洪峰过后应按洪水调度中溢洪道闸门开度继续泄洪,直至水位降到汛限水位。

四、请你们按照规定,将安仁溪水库2016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报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

五、闽清县水利局和当地政府应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下游河道管理,确保行洪安全。

 

 

                    福州市水利局  

201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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