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0-3000-2023-000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3-05-29
  • 标    题: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1号建议的再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23〕354号
  • 发布日期:2023-06-0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1号建议的再答复
榕水利综〔2023〕354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23-06-05 09:41
杨萍代表

  关于加大河道改造建设及日常维护管理的建议》(第1081号)收悉。您提出的部分河段存在杂草丛生、沿河居民随意丢弃倾倒垃、部分建筑临河而建挤占河道影响河道行洪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入河排口检查督促推进情况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入河排口摸排整治工作。督促各级河长在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将入河排口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作为河长履职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督促县乡河长办加大河道专管员巡河检查工作力度,加强河道专管员入河排口巡查工作,发现河道违规违法排污立即上报。常态化开展“一月一督查”,分区包片开展入河排口问题排查整治,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交办单、督办单,要求县、乡河长立整立改。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入河排口排放监测工作,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入河排口监管网络,特别是加强河湖交汇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等水质和入河排口监测。完善河长制考核奖惩制度,将河道入河排口监督管理情况纳入河长制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道入河排口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从而有效促进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运作与效用发挥。 

  二、关于建筑临河而建,挤占河道影响河道行洪的问题 

  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市政府明确了由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负责闽江北港北岸西河泵站至魁岐和环南台岛闽江两岸的堤防日常巡查维护工作,各县(市)区辖区内由河道专管员进行日常巡河,各级河湖长按照职责要求巡河的工作机制。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临河违建及时报告本级河长办,由河长办复核建筑物是否经过水利部门审批,经复核为无审批违建的,则督促其进行拆除整改并恢复河道原貌。在此基础上,2022年起我局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清理河湖问题398个,拆除临河违法建筑5205平方米。同时每月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2022年共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9968场,组织发动104万人次,清理河段1.16万公里、沟渠9508公里、淤泥2.2万吨,拆除违章建设1.04万处。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打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为群众预留足够的河道公用岸线空间。 

  三、关于部分河段存在杂草丛生、沿河居民随意丢弃倾倒垃圾的问题 

  市河长办已要求河道专管员加强每日的日常巡查,并协调市建设局进一步强化城区内河“政企双河长”制一是深入推进“日交办、旬跟踪、月销账”督查督办机制,强化对河长的考核问责,考核结果与各区的年度绩效及各运维企业的付费挂钩。二是创新建立政企民“三长”联合巡河模式,形成政府河长牵头部署、企业河长运维管养、民间河长参与管护的“三长制”责任网格化管理机制。三是开展“一月一督查、一周一推动”。市效能办带队,每周联合市河长办、市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和河湖治理保护暗访。同时,市河长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明察暗访,每月组织工作人员分5组分区包片开展督导检查,并适时开展河湖重点项目推进和重大问题整改“回头看”,问题整改全部到位。今后,我局将结合“护河爱水、清洁家园”活动对沿岸居民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开展“河小禹”、民间河长、企业河长、老兵河长等各类团体志愿护河活动;“闽都江河志”政务抖音号闽都江河治”“美丽福州 幸福河湖”河湖长专栏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工作。 

  四、多措并举强化河湖管护 

  近年来在河道治理中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15年启动了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坚持以保护优先、顺应自然,整合资源、系统治理,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等原则,通过恢复自然弯曲岸线、建设生态防洪工程、改造硬质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等生态方式修复河岸。2022年实施安全生态水系工程项目6个,分布福清、连江、永泰、高新4个县(市)区。其中2个项目被列为省为民办实事项目,综合治理河长17公里。同时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管理,在河道保洁和河湖管理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2016年市政府制定的《关于闽江下游福州段水域保洁责任划分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了各县区及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责任划分,形成了左右岸、上下游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及仓山区、马尾区、长乐区、闽清县、闽侯县、高新区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购买河道水域保洁服务。永泰县全省首创“数字化+物业化”河湖管理新模式建设标准化巡河工作和巡河管理机制,打造河湖管理保护的标准化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晋安区、长乐区、罗源县、高新区等县区相继推广该模式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福州这座海滨城市、山水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好造福人民群众”的重要要求,在河道整治及后续管养中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观念,持续强化市场化运作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统筹推进全域治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域治水建设更加美好海滨山水城市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持续常态化实施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将水域保洁工作列入全域治水重要工作内容。二是强化河长巡河履职。积极拓展“河长日”内涵认真开展每月14日的“河长日”“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坚持以河带岸,呼吁居民群众护河爱水,以全民治水推动工作落实,共守水清岸绿,共建美好家园三是强化督导考核。河道管理保护工作纳入水系提升“6+X”日常监督联席会议,每月定期现场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实施“每周一推动、一月一督查”联合督导,逐级交办、跟踪问效、挂牌督办,推动责任落实,确保河湖管护工作落实到位。强化科技运用。实现巡河护水从“治水”到“智水”的转变在我市现有“5G智能河长助手”低空全景覆盖摄像机无人机巡河等技术上持续推进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加快福州水利的智慧化脚步以实现“天地一体化”监测、大数据分析、自动化控制为主要内容的智慧管理为目标最终实现从“治水”到“智水”的蝶变 

  再次感谢您对福州市河道建设及日常维护管理的关心! 

  专此 

 

  领导署名:张麒蛰 

  联 系 人:潘东曦 

  联系电话:62026692

 

                        福州市水利局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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