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

- 索 引 号: FZ00120-1100-2008-0001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08-04-16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2008〕管137号
- 发布日期:2008-04-1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州市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榕水利〔2008〕管137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08-04-16 00:00
各县(市)水利局,仓山、晋安区农林水局,马尾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榕政综〔2008〕227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福州市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福州市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
福州市水利局
二○○八年四月
目 录
一、总则
二、地震应急机构
三、抢险救灾队伍
四、地震应急抢险物资储备
五、临震应急措施
六、震后应急反应
七、应急通讯联络
福州市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保证在出现破坏性地震时,抢险救灾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榕政综〔2007〕227号),制订我市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
本预案结合水利行业历年防汛保安的经验和特点,进一步明确了地震发生时,指挥机构的组成、成员职责、通讯保障、工程调度的原则、应急抢险救灾预案,有效地控制或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展,为尽快恢复城市人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提供基础保障。
二、地震应急机构
㈠市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
1、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系统
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水利设施管理处)
市城区水库管理处及市闽江下游管理处设立分指挥部。
2、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指 挥:一名,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
副指挥:二名,由分管副局长和防汛办主任担任
指挥部成员:防汛办、办公室、水政处、水利处、水管处、计财处和局属单位负责人。
指 挥:负责水利局抢险救灾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工作。
副指挥:协助指挥负责震时状态下的抢险救灾、水库、堤防调度运行的指挥工作。负责抢险救灾中的技术管理,准备资料、震灾情报、抢险物资的配置协调指挥工作。处理险情技术方面的审定工作。
3、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
⑴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突然发生时,迅速组织水利局指挥部及分指挥部成员上岗,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实施各部门的紧急状态。
⑵下达调动指令,组织协调抢险队伍和物资。
⑶审定和批准水利工程调度方案及抢险处理方案。
⑷全面了解和掌握抢险进程,及时处理抢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⑸随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灾情、抢险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的指令。
⑹总结抢险救灾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修改应急预案。
㈡市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行动方案的经费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水库、堤防管理部门震时调度方案制订工作。
3、负责组织抢险施工队伍及抢险物资的运送工作。
4、负责通信保障及抢险物资的调运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的治安保卫工作和灾情的汇总上报及信息管理工作。
三、抢险救灾队伍
组织局属单位成立抢险救灾队伍有2支,共120人,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将根据震情预报、震灾的发展趋势以及灾后出现的险情,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将立即作出反应,迅速组织和调集抢险队伍,投入抢险工作中,以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并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取得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四、地震应急抢险物资储备
防汛抢险正常物资储备即可作为地震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地点为市防汛办上街防汛物质储备仓库、市城区水库管理处和市闽江下游管理处防汛物质仓库。主要物品有:袋类、桩木、铁丝、土工布、块石等。
五、临震应急措施
在地震发生后,为能使系统内各级部门尽快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中,抗震抢险方案能够快速有效的制订,并迅速得以实施,各级指挥部可按照汛期制订的水库、堤防防洪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做为地震应急行动预案予以执行。执行本预案必须同时执行《福州市处置水利工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㈠三级预案
市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震区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启动三级预案,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市水利局防震抗震救灾指挥部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通知局系统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及各级指挥部人员立即上岗,并根据预案中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2、根据预报的地震震情,下令启动各级应急预案,各系统进入临震状态。
3、部署对水库、堤防的关键部位进行严密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我局系统的抗震救灾准备情况,并请上级部门及时协调存在的问题。
㈡二级预案
市区发生中等破坏性地震后,震区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启动二级预案,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市水利局防震抗震救灾指挥部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通知局系统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及各级指挥部人员立即上岗,并根据预案中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2、根据预报的地震震情,下令启动各级应急预案,各系统进入临震状态。
3、部署对水库、堤防的关键部位进行严密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我局系统的抗震救灾准备情况,并请上级部门及时协调存在的问题。
5、向军事机关请求支援。
6、新闻、宣传部门会同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做好安定民心的宣传工作。
㈢一级预案
市区发生造成特大损失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震区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启动一级预案,及时了解灾情、震情,报市人民政府和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并服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
一级预案的应急反应:
1、召开市水利局防震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紧急抗震救灾会议,讨论布置以下事项:
⑴市水利工程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震情和灾情;
⑵成立市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救灾工作;
⑶发出救灾号令,组织救援队伍;
⑷向市政府及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报告震情和灾情,主动配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应急工作;
⑸向军事机关请求支援;
⑹指挥或副指挥赴震区水利工程现场指挥,组成赴震区工作组指挥应急工作和对灾区进行慰问。
六、震后应急反应
㈠突发地震后,迅速组织各级指挥部成员上岗,进行灾情的调查汇总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启动各级应急预案。
㈡根据灾害情况及出现的险情,积极组织协调抢险队伍,研究、审定和批准调度方案,及时制订并落实抢险方案。
㈢全面了解和掌握抢险救灾的进程,及时处理抢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随时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通报信息,及时落实上级部门的指令,必要时请求得到上级部门的支持。
㈣尽一切力量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保证城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以尽快恢复。
七、应急通讯联络
市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络电话
市水利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352640,传真:83339396
市防汛办24小时值班电话:83348008,传真:83348009
目 录
一、总则
二、地震应急机构
三、抢险救灾队伍
四、地震应急抢险物资储备
五、临震应急措施
六、震后应急反应
七、应急通讯联络
福州市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保证在出现破坏性地震时,抢险救灾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榕政综〔2007〕227号),制订我市水利工程地震应急预案。
本预案结合水利行业历年防汛保安的经验和特点,进一步明确了地震发生时,指挥机构的组成、成员职责、通讯保障、工程调度的原则、应急抢险救灾预案,有效地控制或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展,为尽快恢复城市人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提供基础保障。
二、地震应急机构
㈠市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
1、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系统
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水利设施管理处)
市城区水库管理处及市闽江下游管理处设立分指挥部。
2、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指 挥:一名,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
副指挥:二名,由分管副局长和防汛办主任担任
指挥部成员:防汛办、办公室、水政处、水利处、水管处、计财处和局属单位负责人。
指 挥:负责水利局抢险救灾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工作。
副指挥:协助指挥负责震时状态下的抢险救灾、水库、堤防调度运行的指挥工作。负责抢险救灾中的技术管理,准备资料、震灾情报、抢险物资的配置协调指挥工作。处理险情技术方面的审定工作。
3、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
⑴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突然发生时,迅速组织水利局指挥部及分指挥部成员上岗,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实施各部门的紧急状态。
⑵下达调动指令,组织协调抢险队伍和物资。
⑶审定和批准水利工程调度方案及抢险处理方案。
⑷全面了解和掌握抢险进程,及时处理抢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⑸随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灾情、抢险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的指令。
⑹总结抢险救灾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修改应急预案。
㈡市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行动方案的经费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水库、堤防管理部门震时调度方案制订工作。
3、负责组织抢险施工队伍及抢险物资的运送工作。
4、负责通信保障及抢险物资的调运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的治安保卫工作和灾情的汇总上报及信息管理工作。
三、抢险救灾队伍
组织局属单位成立抢险救灾队伍有2支,共120人,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将根据震情预报、震灾的发展趋势以及灾后出现的险情,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将立即作出反应,迅速组织和调集抢险队伍,投入抢险工作中,以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并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取得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四、地震应急抢险物资储备
防汛抢险正常物资储备即可作为地震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地点为市防汛办上街防汛物质储备仓库、市城区水库管理处和市闽江下游管理处防汛物质仓库。主要物品有:袋类、桩木、铁丝、土工布、块石等。
五、临震应急措施
在地震发生后,为能使系统内各级部门尽快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中,抗震抢险方案能够快速有效的制订,并迅速得以实施,各级指挥部可按照汛期制订的水库、堤防防洪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做为地震应急行动预案予以执行。执行本预案必须同时执行《福州市处置水利工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㈠三级预案
市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震区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启动三级预案,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市水利局防震抗震救灾指挥部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通知局系统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及各级指挥部人员立即上岗,并根据预案中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2、根据预报的地震震情,下令启动各级应急预案,各系统进入临震状态。
3、部署对水库、堤防的关键部位进行严密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我局系统的抗震救灾准备情况,并请上级部门及时协调存在的问题。
㈡二级预案
市区发生中等破坏性地震后,震区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启动二级预案,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市水利局防震抗震救灾指挥部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通知局系统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及各级指挥部人员立即上岗,并根据预案中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2、根据预报的地震震情,下令启动各级应急预案,各系统进入临震状态。
3、部署对水库、堤防的关键部位进行严密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我局系统的抗震救灾准备情况,并请上级部门及时协调存在的问题。
5、向军事机关请求支援。
6、新闻、宣传部门会同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做好安定民心的宣传工作。
㈢一级预案
市区发生造成特大损失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后,震区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启动一级预案,及时了解灾情、震情,报市人民政府和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并服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
一级预案的应急反应:
1、召开市水利局防震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紧急抗震救灾会议,讨论布置以下事项:
⑴市水利工程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震情和灾情;
⑵成立市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救灾工作;
⑶发出救灾号令,组织救援队伍;
⑷向市政府及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报告震情和灾情,主动配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应急工作;
⑸向军事机关请求支援;
⑹指挥或副指挥赴震区水利工程现场指挥,组成赴震区工作组指挥应急工作和对灾区进行慰问。
六、震后应急反应
㈠突发地震后,迅速组织各级指挥部成员上岗,进行灾情的调查汇总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启动各级应急预案。
㈡根据灾害情况及出现的险情,积极组织协调抢险队伍,研究、审定和批准调度方案,及时制订并落实抢险方案。
㈢全面了解和掌握抢险救灾的进程,及时处理抢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随时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通报信息,及时落实上级部门的指令,必要时请求得到上级部门的支持。
㈣尽一切力量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保证城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以尽快恢复。
七、应急通讯联络
市水利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络电话
市水利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352640,传真:83339396
市防汛办24小时值班电话:83348008,传真:8334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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