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0-2500-2023-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3-04-10
- 标 题: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23〕106号
- 发布日期:2023-04-11
- 有 效 性: 有效
为全面推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水利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榕政办〔2016〕7号和榕水利规〔2023〕 10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全面推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水利行业监管效能。
二、抽查时间
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0月25日。
三、工作任务
认真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从《福州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每组2人;采取定向和不定向相结合方式从《福州市水利局市场主体名录库》中分类分比例抽取对象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其中“河道采砂活动监督检查”“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监督检查”2个事项作为重点抽查事项,年度抽查比例为100%、50%;“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依照规定建设的工程设施检查”等6个事项作为一般抽查事项,年度抽检比例分别为30%、20%、10%。
四、工作要求
(一)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放管服”改革成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时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三)各有关单位要如实填写《福州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登记表》,抽查完成7个工作日内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专栏、福州市水利信息网站“专题信息---监督检查”专栏公开抽查检查情况,在“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等录入、归集监管行为数据。
(四)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行季报,各有关单位在完成现场抽查检查后,要尽快将检查情况登记表、检查结果公示截图、现场检查照片(每个项目2张)、整改情况反馈等有关材料报送市水利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汇总。
附件:1.福州市水利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福州市水利局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
3.福州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名录库
4.福州市水利局“双随机”抽查对象及抽查计划
5.福州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登记表
福州市水利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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