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
- 索 引 号: FZ00120-2500-2021-0000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1-03-29
- 标 题: 关于公布福州市水利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21〕197号
- 发布日期:2021-03-3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公布福州市水利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榕水利综〔2021〕197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21-03-31 15:32
各县(市)区水利(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林水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榕委编办〔2020〕14号)的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我局调整修订后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经梳理,福州市水利局共有权责事项76项,按子项计共141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按子项计22项),行政处罚11项(按子项计57项),行政强制5项(按子项计6项),行政确认1项(按子项计4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按子项计7项),其他权责事项23项(按子项计24项),行政奖励6项。因法律法规规章变更及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时,我局将及时动态调整。
附件:福州市水利局权责清单
福州市水利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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