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
- 索 引 号: FZ00120-2500-2020-0003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0-10-15
- 标 题: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修订印发《福州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20〕561号
- 发布日期:2020-10-2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修订印发《福州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榕水利综〔2020〕561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20-10-22 10:52
各县(市)区水利局,马尾、仓山、晋安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林水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办〔2018〕256号)、《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试点推行区域评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发改审批〔2019〕139号)及《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行区域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榕发改审批〔2020〕100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实施细则(暂行)》(榕水利综〔2019〕35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州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福州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福州市水利局
2020年10月15日
(联系人:洪月明 联系电话:1377460312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