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0-2500-2020-0003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0-10-17
- 标 题: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水利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20〕562号
- 发布日期:2020-10-2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水利(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学习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水利部专门印发《水利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实施方案》(水政法〔2020〕194号),结合水利实际明确了目标要求和宣传重点,省水利厅也及时作出部署,再次强调学习宣传好民法典的重要性。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经费保障。
二、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做到“对内,不落一人”,学懂弄通与水利有关的重点条款;“对外,严格落实普法责任”,结合对口业务适时开展普法宣传,把民法典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走进千家万户。
三、各单位要重视经验推广,好的学习宣传做法,及时总结报送,发布在“普法宣传教育专栏”,以利相互借鉴交流,取长补短。2020年11月25日前,各单位要将学习宣传总结报市水利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附件:1.《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学习宣传民法典有关事项的通知》
2.《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水利局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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