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0-2500-2020-000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0-04-29
  • 标    题: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任务分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20〕242号
  • 发布日期:2020-05-0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任务分工的通知
榕水利综〔2020〕242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20-05-06 12:53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20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任务分工表>的通知》(榕委办发明电〔2020〕15号)明确的任务要求,现制定我局任务分工并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度市水利局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任务分工表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

责任处室

完成时限

1

完善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推进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深入推行“多规合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园林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大数据委、各县市区委、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计财处牵头,

审批处、河湖处、运管处、建设处参与

2020年12月

2

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海渔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园林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大数据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计财处(河道生态蓝线)

2020年12月

3

用水总量控制在36.7亿立方米以内

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党委和政府

水资源处、

农保处

2020年12月

4

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4%以上。

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党委和政府

水资源处

2020年12月

5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9%以上。

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党委和政府

水资源处

2020年12月

6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79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党委和政府

农保处

2020年12月

7

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0%,Ⅰ~Ⅱ类水质不低于近三年平均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州海事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河湖处

2020年12月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

责任处室

完成时限

8

国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州海事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河湖处

2020年12月

9

小流域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86.1%,至少提升1个未达Ⅲ类标准的小流域断面水质至达标,不得出现劣V类水质和“牛奶”溪。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州海事局,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党委和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河湖处

2020年12月

10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I~Ⅲ类水质比例达100%,I~Ⅱ类水质比例稳中有升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州海事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河湖处、

水资源处

2020年12月

11

闽江流域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I~Ⅱ类水质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州海事局,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永泰县

党委和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河湖处、

水资源处

2020年12月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

责任处室

完成时限

 

主要湖库I~Ⅲ类水质比例达60%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鼓楼区、福清市、连江县党委和政府

河湖处、

水资源处、

运管处

2020年12月

12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达88%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河湖处、

水资源处

2020年12月

13

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0%以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河湖处、

水资源处

2020年12月

14

全力实施闽江流域大保护大修复,全面完成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和绩效目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永泰县党委和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农保处

2020年12月

15

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市水利局

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党委和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农保处

2020年12月

16

完成水电站生态问题整改,落实最小生态流量(总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

市水利局

市生态环境局

晋安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党委和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农保处

2020年12月

17

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房管局、市财政局、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州海事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河湖处、建设处、农保处、水资源处、运管处

2020年12月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

责任处室

完成时限

18

不断完善河湖长制,完成河湖长制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市河长办

市水利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海渔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河湖处

2020年12月

19

实施碧水攻坚“三巩固”行动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河长办

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州海事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河湖处、

水资源处

2020年12月

20

持续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州海事局,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党委和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河湖处、

建设处

2020年12月

21

完成市县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各县市区单位、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水资源处

2020年12月

22

基本完成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党委和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农保处、

水资源处

2020年12月

23

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年度任务

市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交警支队、市城管委、市房管局、市园林中心,各县市区单位、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河湖处

2020年12月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

责任处室

完成时限

24

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各县市区单位、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河湖处、

水资源处

2020年12月

25

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州海事局,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党委和政府

河湖处、

建设处

2020年12月

26

强化闽江口海域综合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海渔局,马尾区、长乐区、连江县党委和政府

运管处

2020年12月

27

建立海漂垃圾“海上环卫”及网格监管工作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

市海渔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福州海事局、福州港口发展中心,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党委和政府

河湖处、

运管处、

闽江中心

2020年12月

28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海渔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市区单位、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水资源处、

农保处、

河湖处

2020年12月

29

推进闽江岸线生态破坏问题整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林业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市工信局

长乐区、闽侯县单位和政府

河湖处牵头,

计财处、运管处、闽江中心、水政支队参与

2020年12月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

责任处室

完成时限

30

强化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市河长办)、市城管委

福清市委、市政府

计财处牵头,

河湖处、建设处参与

2020年12月

31

攻坚花园溪水体浊度较高问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水利局市河长办)、

市生态环境局

罗源县委、县政府

河湖处

2020年12月

32

巩固提升连江石材加工污染整治成效

市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市河长办

连江县委、县政府

河湖处

2020年12月

33

巩固提升罗源石材加工污染整治成效

市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市河长办

罗源县委、县政府

河湖处

2020年12月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

责任处室

完成时限

34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

市委宣传部、

市统计局(数据提供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园林中心、市城管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榕城海关、马尾海关、福州长乐机场海关、福州海事局、市气象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市通管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河湖处(河湖长制宣传)、水资源处(水周水日、节水宣传)、局办公室(水利信息宣传)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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