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0-2500-2020-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0-02-11
  • 标    题: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0年水利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20〕65号
  • 发布日期:2020-02-1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0年水利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
榕水利综〔2020〕65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20-02-14 13:24
各县(市)区水利(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林水福州水务平潭引水有限公司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0年全市计划完成水利投资59.91亿元,其中:重大项目56.15亿元,面项目3.76亿元。现给予下达,并提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2020年开展“抓项目,促跨越”及《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水利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县区水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入实地,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协调工程建设和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每月会商协调机制按时汇总上报项目进展、计划执行情况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上报,提请属地政府协调解有关问题。 

  二、加快建设进度。所有纳入投资计划的项目实行“一项目一计划”。在建项目,要逐个制定年度建设实施方案,紧盯全年投资目标任务,通过倒排工期控制好时间节点,细化落实逐月建设安排,确保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的执行;计划开工和推前期项目,要逐一制定前期工作方案,协调推进相关前置要件报审报批,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力争项目早开工多开工。  

  三、落实建设资金。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并落实好地方财力对水利的投入使用抵押补充贷款等政策性金融资金,鼓励和吸引社会投资,努力拓展筹融资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尤其要重视和做好与财政部门对接,抓住机遇,运足政策,以便水利建设能争取得到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支持。 

  四、开展会商调度。建立“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制度市水利局适时召开水利建设和计划执行调度会商会,加大督导力度,协调解决问题;逐月通报各单位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五、强化计划管理。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安排,采取有力有效举措,确保投资计划有序推进。要及时填报水利投资执行情况统计报表,月报表于每月26日前完成汇总上报,年报按通知执行。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统计数据,逐项梳理复核,确保不失真、不错报、不漏报。上报的数据要做到应统尽统、真实可靠。 

  六、实行考评奖惩。对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年度计划制定合理性、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安排项目资金的主要依据。对进展缓慢、工作滞后的县市区水利部门或项目,实行“一季一告知一约谈”进行约谈和通报督导,并按照省厅要求暂停新项目审查审批,减少安排项目资金。 

  附件:1.2020年福州市水利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 

        2.2020年福州市重大水利项目清单 

        3.2020年福州市面上水利项目投资分解表

 

 

                                福州市水利局              

                               2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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