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0-2500-2019-0002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9-05-17
- 标 题: 福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专项检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19〕149号
- 发布日期:2019-05-22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6月底,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开展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由局办公室牵头,会同局效能办和局机关纪委,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到各处室、各单位办公现场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日常工作秩序情况。重点检查工作时间是否存在脱岗、随意串岗、炒股、玩游戏、看影视剧、逛网店等现象,以及其它违反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机关处室和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是否存在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现象。
(三)考勤制度执行情况。严格落实工作日签到、签退,每天签到2次、签退2次,上、下午各2次。要严格遵守签到、签退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四)值班制度执行情况。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要求,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不擅自转移值班电话,及时处置值班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自查自纠。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内部教育、管理、监督。 局属各单位要在5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局办公室。
(二)发挥头雁效应。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更要勇于负责、敢抓敢管,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严肃追究问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当事人,经调查核实后一律公开曝光,在全系统进行通报,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免谈话、效能告诫或纪律处分。
(四)强化结果运用。对专项检查期间两次以上违反工作纪律的个人,取消其个人及所在处室或单位的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
福州市水利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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