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0-2500-2019-0001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9-03-27
  •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共福州市水利局党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党组〔2019〕32号
  • 发布日期:2019-03-2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中共福州市水利局党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水利党组〔2019〕32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19-03-29 15:38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福州市水利局党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福州市水利局党组     

  2019327      

  中共福州市水利局党组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9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旗帜鲜明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按照中央省市和省水利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营造风清气正的新时代水利政治生态,为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一)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的重要思想、实践探索结合起来,确保“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认真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3·14”重要讲话要求,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治水理念和成功实践,保证中央、省市、省水利厅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管意识形态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步同向。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深入落实中央、省市省水利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权责对等、责任清晰、细化量化的责任落实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制度、报告制度和约谈制度,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发现不正之风苗头及时谈话提醒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强化奋力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追求,锤炼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的忠诚品格注重抓好廉政教育,领导干部讲廉政专题党课和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1次。 

  三、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植于党员干部心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福州市水利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二)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禁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饮酒,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严禁搞“一桌餐”。优化发展环境,减少审批事项,从“放管服”改革、会风会纪、调查研究等具体问题改起,把作风建设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三)抓住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廉洁纪律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省水利厅有关规定和要求,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和招标投标等活动,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四、切实改进用人导向 

  (一)严格按照规定组织人事选拔任用工作,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广泛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把关作用。为勇于担当、锐意改革的干部撑腰鼓劲,不断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发党员干部队伍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审查力度。加强对干部的任前考核,做好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严格落实拟提拔任用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规定。加强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离岗创业、资质外挂等行为的规范管理。 

  (三)严格干部管理,着力推进队伍作风转变,深入治理“虚、僵、躲、拖、腐”等不良表现,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关键岗位、高风险岗位以及其他需要重点交流的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轮岗交流。 

  五、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局党组书记、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责任。加强对机关纪委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纪检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充分发挥内审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二)提升执纪监督能力,通过与驻市农业局纪检组的日常沟通、配合参与等方式,围绕水利工作各个风险点,开展日常监督、明察暗访、信访核查、重点督查、集中检查。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问责力度。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和能力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三)支持驻市农业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监督。支持驻市农业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审查谈话、执纪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工作机制,为纪检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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