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0-2500-2019-000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9-03-27
  • 标    题: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水政〔2019〕33号
  • 发布日期:2019-03-27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的通知
榕水利水政〔2019〕33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19-03-27 16:54

各县(市、区)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我省作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提升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按照《福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19年水利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榕水利综〔2019〕59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请各县(市、区)水利局根据省水利厅下达的2019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指导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做好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严把实施方案的编制质量,坚持项目建设理念落实到位,落实征地工作的可行性,强化景观带设计标准,充分提高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避免实施方案反复修改,耽误工期。 

  二、加快推进完工一批项目建设 

  多方参与,确保工程质量;强化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四制”;依图施工,谨遵基建程序。请各县(市、区)水利局及时跟踪调度推进、督导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我局水政处。我局将采用不定期抽查、检查方式,实时监督。 

  三、完善建设项目档案 

  重视建设项目档案整理,建设期同步规范内业资料,并做好项目档案备案工作。对已完工、交付使用的项目,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扩大影响。 

  四、监督检查 

  我局将于4-6月份对2018-2019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项目完工验收复核遗留问题是否解决、内业资料同步情况、现场施工情况及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安排情况等内容。请各县(市、区)水利局通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做好备检工作。 

                                      福州市水利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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