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0-2500-2018-0002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8-08-06
- 标 题: 关于重新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综〔2018〕224号
- 发布日期:2018-08-08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水利(农林水)局,高新区经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7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闽水法规〔2016〕13号)精神,并结合我局2016年以来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际情况,现重新公布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原《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榕水利综〔2016〕402号)同时废止。
各部门应根据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合法开展随机抽查。
附件:福州市水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福州市水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1 |
河道采砂许可证执行情况 |
1.《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第38条, 2.《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18条, 3.《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12条。 |
局水政水资源处 市水政监察支队 |
采砂户 |
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年度开采总量、作业方式、作业工具、弃砂处理情况和警示标志的设立等。 |
现场抽查检查 |
2 |
在建和运行管理工程水利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
局安全监督处、水利建设与管理处 |
在建工程建设各方以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
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专项检查 |
随机抽查 |
3 |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
1.《水土保持法》; 2.《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会议通过); 3.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局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 |
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单位 |
(一)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后续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在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中的落实情况; |
随机抽查 |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3 |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
(闽财综[2014]54号); 福建省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5]1号) 5、《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 [2017]286号) |
局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 |
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单位 |
(二)水土保持投资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和水土保持规费缴纳情况;(三)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进度、质量及防治效果; (五)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情况; (六)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手续办理及实施。
|
随机抽查 |
4 |
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1、 《水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二款; 2、《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水利部令第23号)第四十五条。 |
局水政水资源处 |
市管取水户 |
1、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2、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随机抽查 |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5 |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水利部令第7号)第十九条。 |
局水利建设与管理处 局水利电力管理站 |
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单位 |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随机抽查 |
6 |
水利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水利部令第7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
局水利建设与管理处 局水利电力管理站 |
建设项目市场主体 |
1、水利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及质量监督检查 2、水利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及质量监督检查 3、水利工程监理资质等级及质量监督检查 |
随机抽查 |
7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水利部令第14号)第七条。 |
局水利建设与管理处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
随机抽查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