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0-2500-2018-0002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18-07-25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水利局2018年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水利党组〔2018〕44号
  • 发布日期:2018-08-0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州市水利局2018年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水利党组〔2018〕44号
来源:福州市水利局 时间:2018-08-02 10:47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州市水利局2018年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水利局2018年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福州市水利局2018年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现结合实际,制定福州市水利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党务公开内容 

  (一)局党组公开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情况。本部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措施等重大决策和推进落实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本单位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单位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单位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发展党员及民主评议、创先争优,评优表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保障落实党员权利、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基层党建工作改革创新活动情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有关情况等。本单位党的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 

  5、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包括竞争上岗、轮岗交流、挂职等);干部任用情况(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干部管理情况(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职称评定等)。管理权限范围内领导班子参加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奖励等情况;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本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违纪党员处理等情况;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情况;查处违纪党员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以及效能建设情况。 

  7、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党员和群众联系点工作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接待群众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民办实事等重要事项情况。 

  8、党建“带三建”的政策及执行情况。机关工会、团支部、妇委会开展活动情况等。 

  9、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二)党的基层组织公开内容 

  1、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4、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5、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 

  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范围和方式 

  (一)党务公开的程序 

  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1、提出。由局办公室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并编制党务公开目录,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后报市委备案。 

  2、审核。由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意见,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批。局党组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4、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申请事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 

  5、收集意见。通过公布联系电话、设置意见箱、明确来信来访接待日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6、处理反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明确专人负责筛选和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切实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再次向党员公开。 

  7、归档管理。各基层党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 

  (二)党务公开的范围和方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1、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 

  2、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同时,设置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设置)、“福州水利信息”网站、电子屏幕(设在市水利局12层大厅)、公开电话(059183370616)和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等形式公开。 

  3、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的,应当统筹使用。 

  4、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5、涉及重大决策的,按照党内外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规定向党内外公开。涉及干部工作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 

  6、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实际创新有效的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一)定期公开。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二)分期公开。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三)即时公开。指临时性工作,如创先争优推荐(推选)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视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四)长期公开。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应长期进行公开。 

  实施步骤 

  (一)建立联系点(7月下旬前)。调整市水利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重新明确局党务公开联系点。确定市闽江下游管理处、市水利水电设计院、市水政监察支队、市防洪工程建设公司为局党组公开联络点。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也要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制订方案,传达贯彻(7月25日前)。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重新印发《福州市水利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抓宣讲、抓督察,确保局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导检查,抓好落实(8月30日前)。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对局属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听取汇报,组织调研和督促指导,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四)培养示范点(10月30日前)。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联系点进行指导,确定市水政支队、闽江下游管理处党支部为党务公开示范点。要按照有组织机构、有公开制度、有公开载体、有实际成效、有公开档案的“五有”标准,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创造经验,提供有益借鉴。 

  (五)总结考核(12月下旬)。组织对全局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检查验收,迎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并上报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务公开工作按照“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检查监督、支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牵头组织实施,局机关各处室积极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抓落实。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承担各自负责的公开内容,把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习宣传。局各级党组织要以中心组学习、党组领导班子会议、党员会议、专题辅导、刊办专栏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上级有关精神。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等要在单位局域网发布。要及时宣传报道党务公开工作动态,认真总结经验,培养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一是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公开目录的事项,以及党员应当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公开,如有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二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党员、群众依法依规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的事项,经局党组会议审批后同意公开的,要向申请人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需按规定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三是聘请监督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四是党务公开责任制度。局党组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局党务公开办公室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及时提出建议,报告公开情况,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实施督查。五是考核奖惩制度。局党组将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党组织奖惩的重要依据。监督员要及时对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四)创新公开载体。各单位党组织要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形式,创建高质量、高标准的公开载体。建有网站、局域网的单位,要开设党务公开专页。要通过开辟公开栏、公开橱窗、公开长廊,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发放手机短信等多样化的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覆盖面,提升公开水平和质量。 

  (五)加强监督检查。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对本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要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市水利系统推广;对组织领导不力,不履行职责,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以及搞形式主义、虚假公开的,要严肃批评,限期纠正;对侵犯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和群众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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